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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雙語標識英文譯法

  

日期:2013-6-16  點擊數(shù):24       分享到

                              公共場所雙語標識英文譯法
DB11/T 334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北京市道路交通雙語標識英文譯法的原則。
本部分適用于北京市道路交通中的英文標識。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nèi)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jù)本部分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B/T 16159-1996  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guī)則
下列術(shù)語和定義適用于本部分。
3.1  
人們對各個地理實體賦予的專有名稱。
3.2  
地名中用來區(qū)分各個地理實體的詞。
3.3  
地名中用來區(qū)分地理實體類別的詞。
5.2.1 一般(基本)規(guī)定
地名通名通常采用英文直接翻譯,英文單詞首字母大寫,其余小寫。
5.2.2 街
5.2.2.1 Avenue (Ave) 僅用于長安街 CHANG’AN Ave,平安大街 PING’AN Ave 和兩廣路 LIANGGUANG Ave。
5.2.2.2 街、大街譯為Street (St),如隆福寺街LONGFUSI St,惠新東街HUIXIN East St;西單北大街XIDAN North St,菜市口大街CAISHIKOU St。
5.2.2.3 小街、條、巷、夾道一般情況下譯為Alley,當路寬達到一定規(guī)模時可譯為St,如東直門北小街DONGZHIMEN North Alley,橫一條HENGYITIAO Alley,東四十條DONGSI SHITIAO St,后海夾道HOUHAI Alley;斜街譯為Byway。
5.2.3 路
5.2.3.1 路譯為Road(Rd),如白云路BAIYUN Rd。
5.2.3.2 輔路譯為Side Road(Side Rd),如京石高速輔路JINGSHI Expwy Side Rd。
5.2.3.3 高速公路譯為Expressway(Expwy),如京津塘高速JINGJINTANG Expwy。
5.2.3.4 公路譯為 Highway,如京蘭路 JINGLAN Highway。
5.2.4 胡同
胡同的譯法形式為Hutong,如前章胡同QIANZHANG Hutong。
5.2.5 立交橋
立交橋的英文譯法全部譯為Bridge,如京廣橋JINGGUANG Bridge,國貿(mào)橋GUOMAO Bridge。
5.2.6 其他通名的譯法
里、區(qū)、園均用漢語拼音,如芳園北里FANGYUAN BEILI,芳城園二區(qū)FANGCHENGYUAN ERQU,惠谷根園HUIGUGENYUAN。
5.3.1 地名專名通常采用漢語拼音標注,漢語拼音全部大寫。
5.3.2 專用名詞為路名專名時,專名采用漢語拼音,如天壇東路TIANTAN East Rd,白云觀街BAIYUNGUAN St;但指路標志(或旅游區(qū)標志)指向內(nèi)容為特定場所(而非周邊道路)時則采用英文,如天壇Temple of Heaven。
5.3.3 指示以地區(qū)名稱命名的街道或立交橋時,地區(qū)名用漢語拼音,街道或立交橋用英文,如牛街NIUJIE St,洋橋YANGQIAO Bridge,六里橋LIULIQIAO Bridge。
5.3.4 地鐵、公交車站名稱
地鐵、公交站名中的地名專名和通名全部采用大寫漢語拼音,如南禮士路NANLISHILU不要寫成S. LISHI Rd。但場館、商店等名稱作為站名時通常應(yīng)翻譯,如軍事博物館Military Museum, 八角游樂園 BAJIAO Amusement Park等。
5.4.1 各類“站”的譯法
a) 一般的公共電汽車中途?空究勺g為Stop或Station;
b) 公共電汽車終點站可譯為Terminus;
c) 公交中心站可譯為Central Bus Station;
d) 公交樞紐站可譯為Public Transport Hub;
e) 地鐵中途?空究勺g為Station;
f) 地鐵終點站可譯為Terminus;
g) 換乘站可譯為Transfer Station或Transfer;
h) 出租汽車調(diào)度站可譯為Taxi Service;
i) 出租汽車上下站可譯為Taxi Stop;
j) 出租汽車?空究勺g為Taxi。
5.4.2 其他基礎(chǔ)設(shè)施如:機場、車站、醫(yī)院、體育場館等,采用相應(yīng)的英文詞語,如機場Airport,火車站Railway Station,醫(yī)院Hospital,體育場Stadium等。
獨詞路標的英文書寫形式依國際慣例全部大寫,如出口 EXIT。
5.6.1 方位詞包括:“東、南、西、北、前、后、中、上、內(nèi)、外”。其對應(yīng)的英文譯法分別為East(E.),South(S.),West(W.),North(N.),F(xiàn)ront,Back,Middle,Upper,Inner,Outer。
5.6.2 通常情況下,方位詞含有指示方向的意義時應(yīng)譯成英文,特別是當一條街道按方位分為東西、南北或內(nèi)外兩段時,或多條街道在方位上構(gòu)成平行等對應(yīng)位置關(guān)系時,方位詞應(yīng)譯成英文,如景山前街JINGSHAN Front St,馬家堡東路MAJIAPU East Rd。
5.6.3 當方位詞本身固化為地名的一部分時,方位詞采用漢語拼音,如北緯路BEIWEI Rd,南池子大街NANCHIZI St。
5.6.4 通常情況下方位詞譯成英文時位置不變,如和平里西街HEPINGLI West St;在一些較為復(fù)雜的地名中,方位詞的位置根據(jù)需要置于最后,如西直門外南路XIZHIMEN Outer Rd South,西三環(huán)北路W. 3rd Ring Rd North;當?shù)孛苑轿辉~開頭且需要譯成英文時,英文方位詞采用縮寫形式,如東長安街E. CHANG’AN Ave。
5.7.1 通常情況下,道路交通標志中如有需要表達序數(shù)詞,其英文寫法采用字母上標形式,如1st,2nd, 3rd 等,如東三環(huán)E. 3rd Ring Rd。
5.7.2 立交橋名稱中的數(shù)字不使用英文序數(shù)詞形式,應(yīng)直接使用阿拉伯數(shù)字,如中關(guān)村一橋ZHONGGUANCUN Bridge 1。
道路交通標志上地名的英譯文中不使用冠詞,盡量不使用介詞,如頤和園Summer Palace,但有些約定俗成的說法和固定用法例外,天壇Temple of Heaven。
道路交通標志上地名的英譯文中盡量不用任何標點符號,特殊情況除外,如左安門橋ZUO’ANMEN Bridge,工人體育場Workers’ Stadium;作為縮寫形式的Ave,St,Rd和Expwy后均無“.”。
已經(jīng)被社會普遍接受的單位名稱,如清華大學(xué)Tsinghua University在指地方時可延用此用法,但在指道路名稱時,應(yīng)符合本部分的譯法原則,如:清華南路QINGHUA South 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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